原标题:抑郁症男子驾车撞人被判无期
本报讯(记者孔德婧)患有抑郁症的男子白某在买刀割腕自杀失败后,想通过开车撞人让法院判自己死刑。于是,他驾车连撞多人,造成两死一伤后投案。6月12日,白某被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审,并当庭认罪。
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白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白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男子驾车撞人致二死一伤
据检方指控,2014年9月12日10时许,白某在昌平区小汤山镇马坊村西侧马路上,驾驶一辆红色“马自达”牌轿车无故对路上行人进行冲撞,造成45岁的妇女韩某和30岁的妇女辛某死亡,另有一人轻伤。
法庭上,白某自称2013年7月他患上了精神病,一直在吃药,案发前病情加重。事发当天,他从家里出来,本想去买水管零件,但因为没有买到而受到刺激,控制不住想要自杀。
“我到一个小超市买了壁纸刀,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拿刀在自己的左手腕上割了3刀,但是没死,就想开车撞人,我认为撞死了人,就会枪毙我。”
白某说,他看到一名妇女推着小车就从后面撞了过去,撞倒妇女后又加速冲向其他路人。
主动报警并威胁警察
撞人后,白某拨打110报警,并威胁警察如果10分钟后不到,他还要继续撞下去。
根据检方出具的证人证言显示,案发前,白某的妻子和父亲带他到回龙观精神病医院看病,医生提出让其住院但被拒绝。
白某曾是出租车司机,但是因为患病已辞职。回龙观医院的大夫表示,白某吃了一段药后,病情有所好转。
该案中的两位被害人是同村村民,生前与白某并不相识。因撞人没有特定对象,公诉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故意杀人罪”追究白某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