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尹相被批捕,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
2015年1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文称,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于2015年1月7日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批准逮捕。据了解,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刑时间依据罪情严重性不同,可能从三年以下到七年以上不等。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