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九层妖塔》在2016年就被原著小说作者告上法庭,作者张牧野认为该电影的编剧兼导演陆川对自己的作品有侵权行为,8月10日,《九层妖塔》二审被判侵权,张牧野胜诉,陆川大幅度改动作品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一起去瞧瞧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小说作者张牧野
其实,电影《九层妖塔》早在2015年就上映,不过电影上映后,在2016年初,《九层妖塔》却陷入了著作、字体侵权案。电影《九层妖塔》未经授权便使用其创作的毛笔行书字体,当时,字体侵权案已判决,电影制作方、发行方等4被告被判共同赔偿书法家向佳红14万元。
电影九层妖塔海报
不过,关于电影《九层妖塔》中,并未给原著小说作者张牧野署名,侵害了其署名权,另外,电影《九层妖塔》的故事情节、人物设置、故事背景均与小说相差甚远,远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必要改动的范围,对小说存在严重的歪曲、篡改,侵害了其保护作品完整权。
编剧兼导演陆川
所以,小说作者张牧野将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梦想者电影(北京)有限公司、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及导演陆川四方告上了法庭,但一审却没有收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于是上诉,在8月10日,该案二审结果出来《九层妖塔》被判侵权,所以,被告的四方需停止传播涉案电影,向张牧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张牧野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