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播出的《芈月传》大火,相关话题不断,但同时也陷入纠纷,而这主要讲的是芈月传编剧署名案,如今历时多年,这案子也终是落幕了,剧组胜诉了!至于此案子的详情以及其中细节也被揭晓,在接下来简单的梳理以及回顾下,一起去了解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芈月传编剧署名案
据悉,芈月传编剧署名案历时5年,在经历了一审蒋胜男败诉、二审蒋胜男上诉被驳回、再审请求被驳回之后,本案终于落下了帷幕。《芈月传》官微表示,“公平和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15年4月,蒋胜男将电视剧《芈月传》片头署名为“总编剧”的王小平和《芈月传》制作方花儿影视以侵害编剧署名权为由诉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并索赔1元。蒋胜男认为,被告方在《芈月传》官方海报、片花上未载明“根据蒋胜男《芈月传》同名小说改编”字样,属于蓄意不署名蒋胜男编剧身份。
芈月传剧照
在《芈月传》视频等处署名“总编剧:王小平”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权,要求被告方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经过审理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王小平和花儿影视不存在侵权行为,判决驳回蒋胜男全部诉讼请求。但之后,蒋胜男有再次申请上诉,如今《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据悉,供改编的《芈月传》小说原著原本只有7000多字,只能算是大纲。剧本初稿几经修改,仍不尽如人意,于是制片方才聘请他人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在尊重所有合作者的前提下,为修改者署名总编剧也合情合理。而原告在享有“本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原创编剧”头衔的前提下,仍以如此“莫须有”的理由诉诸公堂。
法院认为,将总修改者王小平署名总编剧合情合理,而蒋胜男也享有“本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原创编剧”头衔,并不存在侵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