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冲动是魔鬼。竟有一男子因邀人吃夜宵被拒进而做出了火烧KTV的举动,这可谓是太不理智了,如此的行为不用想都知道是不对的犯法的,为何还要知法犯法呢?对于犯法之事可是切切不可做,切记切记。
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一KTV里,19岁的龙岩人钟某和朋友正在KTV内喝酒,在此期间,钟某邀请陪酒的女子一同前去吃夜宵,不料钟某邀人吃夜宵被拒了,该陪酒女子当场拒绝了他的邀请。如此一来,钟某觉得很没面子,怒气在心中迅速积累。散场时,钟某仍旧不死心,依然在KTV等候,执意要等到那位女子,然后再一起吃夜宵。
邀人吃夜宵被拒绝
无论朋友还是KTV工作人员都劝说无果,无奈下其他人各自回家了。结果可想而知,钟某等到了凌晨4点还是没有等到这名女子。此时他怒火中烧,竟然乘电梯到该KTV六楼,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通道内的塑料袋,分三处引燃纸箱并确认火势烧起才离开现场。几分钟后,KTV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将大火扑灭。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钟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