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27日),一条“高校官微侮辱先烈”一度引起了大家的高度关注。网友都对高校官微侮辱先烈发示了强烈的不满。“高校官微侮辱先烈”也引来了当地警方的关注,今天当地警方公布了调查结果,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高校官微侮辱先烈原因是什么。
“高校官微侮辱先烈”事件发生在9月27日下午,有网友发现一条由经过认证的官方微博@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 发出的恶搞三位英雄烈士的微博。很快,微博内容在网络上疯传,大家都气愤作为高校官方认证的微博会发出这样侮辱先烈的内容。
学校致歉信
高校道歉、警方展开调查
石家庄网警在发现上述涉嫌恶搞英烈的违法信息后,随即依法展开调查。经连夜工作,最终锁定了涉嫌发布该微博信息的违法嫌疑人。同时将该信息通报给了相关管理部门。而在9月28日上午11点28分,@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的微博也就此事件发布了致歉信。
警方展开调查
发侮辱先烈微博为16岁在校学生
据悉,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团委的官方微博是常是在校学生在维护,此次“侮辱先烈”微博正是维护学生16岁的张某某所为。
据张某某交待,其作为校团委官方账号的授权维护者之一的工作,就是每天在网上搜索一些笑话用来完成更新微博“每日一笑”栏目的任务,其昨天中午发布的微博信息来自于“唧唧帝笑话网”,他一次下载了9条笑话,依次每日发布一条,因未对笑话内容仔细查看,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也未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才导致了如此这样严重的后果。
学校是否有责任
高校官微侮辱先烈,学校是负有主要责任的。作为一个学校团委的官方微博,竟然发出这样的违法信息,确实令人感到匪夷所思,这充分暴露了该校团委官方微博相关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缺失,微博运营人员法制观念淡漠的严峻现实。
通过这次事件,也可以看到该校对学生的历史教育及政治教育都比较缺失。现在的年轻人生活富裕了,但是也不能忘记我们有今天幸福的日子,是有多少先烈用血肉之躯换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今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