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下午,位于雨湖区省建三公司对面小巷,一名男孩被花盆砸中后致死。在大家痛心之余,也希望像这样悲剧不要再发生了。据了解,花盆源于一间没有人居住的老房子掉落的。那么,男孩的死该谁来负责呢?有关于高空坠物砸伤路人事件详情曝光,一起去看看吧!
时间为昨日下午5点许,位于雨湖区省建三公司对面的小巷,一个途经的男孩被一花盆砸中后送到医院。在今天早晨5点,男孩抢救无效离世了。据了解,事发建筑物是一栋80年代的老房子,无物业,无人居住,花盆在五楼那里放了很久,没人动过。在花盆掉落时,砸中了男孩的头部。
男孩被花盆砸中后
据律师介绍,高空坠物伤人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属过错推定责任,对于高空坠物伤人案件则是采用举证倒置原则,侵权人一般只须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或死亡,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那么,如果无法查证肇事者,又该如何处理?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无法查证侵权人,相关单元的居民将实行“连坐”,即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