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卖假药罚692.5元”的处罚单在网络上流传,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大家都知道药品的安全关系到每个病患者的生命,而卖假药只罚药692.5元是不是会太轻了。下面我们一起探个究竟。
据悉,卖假药罚692.5元是由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而进行的行政处罚。
此事件引起公众关注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8月11日就回应称,该医院查验了供货商资质,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但其入库验收记录不规范,依法对该医院按照裁量基准规定的中限处罚。言下之意就是,医院并不知道这是假药,而且已经做好了药品进入医院的审核,只是在某个入库环节出现的漏洞从而使假药流入。
卖假药罚692.5元
如果是这样,那么就是医院的管理不规范了,那相关医院管理人员不知道要不要处分了。网友质疑:不是故意的过失也是过失,怎么也不可能只罚692.5元,就这么少金额,何以起到警示作用。
而更多人是关注药品供应商是否有处罚。据此,青岛市食药监回应称,由于本案涉及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食药监和山东省食药监分别向亳州市食药监和安徽省食药监进行了协查。经协查证明,问题批次橘红为安徽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应由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置。
对于此事件,我们将会持续关注。网友们,对于卖“卖假药罚692.5元”事件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