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犯往往都会有抢一次捞一大笔的念头,但有一男子抢劫一女子只拿到1元钱,随后还因抢劫1元钱判4年,这正印证了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句话了。不过男子此前因盗窃坐过牢,然而出狱后还不知悔改,此次抢劫1元被判4年正好给他一次教训,让他以后好好做人。
抢劫1元判4年还真是活久见,有哪个抢劫犯会为1元钱红了眼做下犯罪行为的呢?此男子就是易某,他是一位90后,年纪轻轻的他曾在2015年与2016年分别在佛山、台州盗窃了,随后锒铛入狱,也就是在今年2月份才被刑满释放。恢复自由身的易某来到了上饶市信州区,可是他一直是个无业游民,且身无分文。
在2017年3月29日,不知悔改的易某在信州区带湖路加油站绿化带路边看到了夏女士,当时夏女士独自一人,于是易某歹念骤起,持刀抢劫了夏女士,夏女士身上只有1块钱,易某无可奈何唯有拿着1块钱的“胜利果实”逃走。他逃到了附近的网吧,用冒着入狱风险抢来的一块钱买了一颗大白兔。
犯了罪必然是难以逃脱的,毕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就是在隔日,易某被抓获。易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如实交代,鉴此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易某因抢劫1元被判处4年5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