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每年的国际反家庭暴力的日子,有关遭家暴的案例就成为大家所关注的,今天就和大家谈谈男子遭丈母娘家暴的案子,当你详细了解男子遭丈母娘家暴的始末就会被法官的高明所折服。
2017年,杨姓男子因遭丈母娘家暴而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他与妻子其实在婚后的第6年就开始分居,也正是他们夫妻俩的矛盾让杨先生与丈母娘的关系在不断的恶化,而后甚至是到了严重家暴的地步,所以杨先生就因为被丈母娘家暴才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当然,要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获得支持就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所以杨先生提交了报警回执、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病历、收费单据、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证明他头部被玻璃瓶砸伤,头面部多处软组织创伤,眼部挫伤为轻微伤。杨先生申请法院裁定丈母娘搬出现在的住所,并禁止殴打威胁他以及接触两个孩子。
男子遭丈母娘家暴
法官经审理认为,杨先生所提供的证据都足以证明他曾遭丈母娘家暴的事实,所以支持杨先生禁止其丈母娘殴打、威胁他的申请。对杨先生提出要求丈母娘搬出现住所的申请,法官查实,杨先生的丈母娘现与其女儿住在一起,杨先生与妻子正处于离婚诉讼中,现已分居,故丈母娘居住在现有住所,并不会对杨先生造成直接人身伤害,且该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在离婚诉讼中需处理的共同财产,杨先生申请丈母娘搬出其居所,并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法官不予支持。再者,杨先生并未提供其丈母娘对两个外孙存在家庭暴力或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禁止丈母娘接触外孙,缺乏事实依据,法官也不予支持。
男子丈母娘互殴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法官作出此裁决后的第11天,丈母娘也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申请内容为禁止女婿到自己的住所及住所以外的地方骚扰、辱骂、殴打、威胁自己和家人。为避免双方继续伤害彼此,法官支持了丈母娘提出的禁止女婿威胁、殴打她本人的请求。但丈母娘未提出女婿家暴自己家人或存在家暴危险的相关证据材料,故法官不予支持丈母娘提出的禁止女婿殴打、威胁其自己的家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