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7日深夜11点50分左右,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以下简称川师大杀人案),当晚死者芦海清被嫌犯滕刚叫到学院的自习室,而后被砍了50多刀惨死,死因则是头颈离断,当时这起惨案曝出来的时候的震惊众人并关注着此案的后续的发展。2017年9月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川师大杀人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滕刚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川师大杀人案始末都明了了,但是当我们再回顾当时的情形时依旧倍感惊骇,要知道被害人芦海清与嫌犯滕刚不仅是同专业的同学,还是老乡,两人一块从甘肃白银市出发到川师大求学,但是没想到会成为一起惨案的主人公,而且芦海清被害身亡时年仅21岁。
据悉,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即3月26日晚间,嫌犯滕刚和被害人芦海清因为在唱歌的时候发生了肢体冲突,之后滕刚还特意找芦海清到宿舍不远处的自习室谈心以此来缓和关系,期间,滕刚也有谈及自己曾自杀过的经历并且在谈话的最后,滕刚还曾和芦海清说“不要惹我,说不定哪一天就把你杀了”。
3月27日早上,滕刚起床发现芦海清把昨晚打架被撕坏的衣服扔到了垃圾桶,由此认为芦海清在挑衅自己,于是起了杀机,并于当晚将芦海清叫到了自习室,然后拿出提前备好的菜刀,对着芦海清连砍了50多刀,最终芦海清惨死!案发后,滕刚在现场被警方当即逮捕归案。
之后就是打官司的事情了,控辩双方以被告人滕刚是否有自首情节,以及被告人滕刚的抑郁症是否属于刑法中规定的精神病而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