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女大学生在微博上发文称,自己在暑假期间打工一个月,原本是2200元的工资,饭店老板只给了300元。然而因为这条讨薪微博,这名大学生被告知她将收到律师函。原来是饭店老板将她上告到法院了,向她索要名誉损失。此外饭店老板还称,正因为她发的微博,饭店遭“骚扰”,损失了不少经济。到底怎么一回事呢?一起去看看吧!
大学生讨薪的内容
当事人小雪是一名大学生,她利用暑假期间在一家叫人民公社大锅饭里当服务员。她表示,在入职前就向老板称只做暑期兼职,后来也经老板同意了。其中除了被扣的150元卫生问题外,小雪应该拿到2050元工资的。但在辞职时,与老板商量先预支三百车费,工资到9月初来取。原本是双方商量好的事,在9月1号小雪却要不到自己的工资了。
据悉饭店已经停业
除了饭店员工称老板不在外,其电话微信都不回。当时,小雪觉得工资是要不回来了。于是便在微博发文寻求网友帮助。后来,饭店就常常被人打电话来询问,占用不少要订餐的客人电话,导致了饭店经济损失以及名誉损失。该饭店老板解释称,那段时间自己确实不在饭店,因为老家母亲身体出现状况,因此没有及时回复小雪。但有跟她说过他回饭店再支付她工资。
随后,饭店老板也看到她发微博讨薪的内容,事后让她来饭店拿工资,并称她将在一个星期内收到律师函。该名大学生表示,“难道我发条微博犯法了吗?而根据律师说法,该大学生是有权利求助媒体,来解决劳资纠纷。但需要在没有歪曲事实的前提下,才可受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