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子引发关注。此案件事发于2016年5月29日下午3时29分33秒,当时市民高先生带在身上的银行卡有3.8万莫名消失了,而且此时的高先生人在东莞,而卡里的钱却是在四川南充市一家中国农业银行的ATM机被人转走了,随即高先生意识到不对便连忙报警,同时也将发卡行告上法庭,如今法院也对此案作出判决,下面来详细了解下。
卡在身上3.8万消失
卡在身上3.8万元却消失了,这样的事情实在让人感到害怕,因为这也恰恰说明了不法分子越来越诡计多端了。现在先来看看高先生所遭遇的卡在身上3.8万消失一案。据了解到,高先生的卡是在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大朗支行(下称“农行大朗支行”)开办的,所以他就将该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银行赔付其存款以及利息。
高先生的银行卡是在中国农业银行开办的
此事就得从2016年5月29日下午3时29分~33分说起了,此后的4分钟里,高先生的银行卡账号被人以现金支取和转账支取的方式分11次发生交易金额38100元。而高先生人在东莞,卡也随身带着,这些操作全部是在千里之外的四川省南充市一家中国农业银行的ATM机上进行。高先生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或许被复制盗取了,当天下午4时他赶到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保安墟派出所报了警,并在事后将农行大朗支行告上了法庭。
银行卡被盗刷
高先生认为,银行未履行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应承担责任,并向他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8205.5元及利息。而农行大朗支行辩称,高先生无法证明发生连续交易时身上携带的卡是真卡,即无法证明案涉银行卡是被盗刷。即使是盗刷,高先生自身保管密码不当也是导致款项被盗刷的根本原因。同时,农行大朗支行认为其所发行的银行卡在安全性等方面符合国家要求,不存在过错。因此请求法院驳回高先生的全部诉求。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审理后认定,涉案交易为他人利用伪造的银行卡所为,银行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高先生对银行卡被伪造及密码泄露存在严重过错,最终支持了高先生的诉讼,并判决农行大朗支行赔偿38205.5元及支付利息给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