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下午1时30分许,家住南通市区花半里小区的一名初三学生在其家中跳楼自杀身亡。而其母在今年8月1日将其生前所在的学校及班主任给告了并索赔88万并要求公开道歉,然而被告律师也予以反驳,那么事件的真相究竟是在怎样的呢?
家中跳楼身亡索赔学校88万
家中跳楼身亡索赔学校88万的理由
据悉,该名初中生年仅15岁,生前就读于南通市第一级中学。他的母亲认为系班主任的长期体罚以及经常对孩子说些攻击性的言语,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孩子的自尊才导致此悲剧的发生,对此,她将学校及班主任告上法院并索赔各项费用88万,同时要求班主任公开书面道歉。
被告否认
而被告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班主任张某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原告的指控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而且孩子的自杀行为发生在假期中,与学校及班主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随后,原告律师在庭上宣读了部分微信内容,证明原告的孩子遭到班主任张某的刁难体罚。但被告律师认为原告出示的并不是完整的信息,不足以完全采信。
由于案情复杂,南通崇川法院观音山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