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一名女子在两年间花了11万整容了9次但是仍然觉得不满意,然后该名女子就觉得对方是骗子,一怒之下就将整形医院告上了法庭。后经医疗鉴定,整形医院并不存在过错,但是该医院对顾客贾小姐频繁的整形要求缺乏慎重考虑,并没有考虑到患者是否患有“美容成瘾”。经过法院的调解,整形医院同意一次性赔偿贾小姐7万元。
准备整容的女孩
三年前,长相清秀的贾小姐总觉得自己的外貌不够完美,所以就想过整容、整形去改变自己。在2014年到2016年两年时间里,贾小姐先后9次进入某医院整形美容科,共做了“鼻综合术”、“下颌角截骨、颏部整形、鼻修复术”、“垂乳悬吊术”等手术,但是结果却没能使自己满意,反而觉得自己越来越难看。
整容手术室
贾小姐认为医院在手术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性手段,那些整容项目根本没有用,都是骗人的,所以就把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11万元。而医院则是认为手术已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他们并没有任何的过错。
整容前
经过秦淮法院委托,南京医学会对这期医疗损害纠纷案进行了鉴定。鉴定后,南京医学会认为:医院前两次手术中未见违规之处,但患者在进行了三、四次手术后仍然要求手术时,医院需对患者的心理进行评估,需考虑患者是否可能“美容成瘾”,此后是否手术要十分慎重。最后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该医院一次性赔偿贾女士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