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时晕倒的事件是有的,但是如这位男子嫖娼时突然昏迷被认为已经死亡后遭旅社老板扔进河中溺亡此等事还是头一回听说。男子也必不会想到自己去嫖娼会突然昏迷,更加想不到自己会被抛入河中溺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男子昏迷
2016年9月18日下午2时许,老年男子钟某来到韦某经营的位于金秀桐木镇惠东街的鸿发旅社嫖娼,在与女子王某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突然昏迷,口吐白沫,王某和韦某见状立即进行简单的施救,但毫无作用。一分钟后,他们用牙签插进钟某的尾椎,仍没有任何反应,于是便判断钟某已经死亡。时间来到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把钟某抬至该镇东街河桥头下的水坝,韦某将钟某推下水中。
在案发后,法医对钟某的死亡原因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溺水死亡。
男子嫖娼昏迷
公诉机关认为韦某、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规定,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诉机关还指控,韦某于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9月份期间,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惠东街其经营的鸿发旅社中,长期多次容留他人进行卖淫活动并为其提供场所从中获利1.5万元,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韦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韦、王二人皆认为量刑建议过重,在法庭上作出了陈述。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