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滋事本就是不好的行为,而作为在狱的人却仍不知悔改,狱中再打架打伤囚犯民警,此等行为是不能够容忍的,所以,该名服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让他在狱中打伤囚犯民警的行为付出代价。
狱中打伤囚犯民警
被告人纳某原本于2012年3月2日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故意伤害罪被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但这次因在监狱因琐事殴打同被监管人员,并打伤民警,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再次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狱中打伤囚犯民警
事发是在2017年1月19日晚,被告者纳某在云南省元江监狱二监区服刑改造期间因琐事殴打同监被监管人员仇某,被他人制止。本以为制止以后就会风平浪静了,但万万没想到在民警对该事进行调查处理期间,纳某在民警面前,再次当众殴打被监管人员仇某,并对上前制止的民警晏某进行殴打,导致民警晏某和被监管人员仇某受轻微伤。
被告人纳某因狱中打伤囚犯民警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原判剩余刑期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零十二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