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原本应该延续的《中国好声音》忽然改头换面,改名为《中国新歌声》,而且Logo也被更换。其根本原因原来是《中国好声音》制作方灿星公司和荷兰的Talpa公司的版权之争。
其实,《中国好声音》是从荷兰节目“The Voice of……”引进的,经授权,荷兰Talpa公司允许灿星公司于2012至2015年期间制作第1到第4季的中国好声音并播出。
好声音被指侵权
2016年初,唐德影视公布已经与荷兰Talpa公司签订协议,以将近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The Voice of……”后续4年的版权。同一时间,荷兰Talpa公司向灿星公司发出禁令,禁止灿星公司制作以及播出《中国好声音》第5季。本以为会续约的灿星公司于2015年末就提前着手准备《中国好声音》第5季的宣传以及海选,然而谈判破裂,灿星公司陷入尴尬与被动的局面。2016年Talpa公司和唐德影视发起维权诉讼,2016年6月份北京只是产权法院裁定禁止灿星公司使用“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好声音被指侵权
今年4月17日上午,该事件再次开庭审理。根据Talpa公司的起诉,2015年10月起,梦想强音公司和正议天下公司在未通知Talpa公司许可同意下就在第五季《中国好声音》海选以及宣传上大量使用Talpa公司注册商标以及相同的图形、文字等,侵害了该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而梦想强音公司和正议天下公司则是表示,他们仅仅在海选部分现场使用标识,这种使用符合惯例,不存在侵犯商标的主观恶意。目前该节目已经停止了有关商标的使用,海选也终止,所以未构成侵权。
好声音被指侵权
据了解,在诉讼期间,《中国好声音》第5季已经先后进行了两次更名,节目标志和形式、舞台设计等也产生了变动。最后,此案并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