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下午,大冶市殷祖镇七冲村村民陈敦煌在修缮老宅的时候,居然在其中挖到了一堆“宝贝”,然后就用塑料袋背回家里。然后所幸该村村支书警惕性高,及时报了警。后来经过鉴定,这些“宝贝”是日军侵华的时候残留下来的炮弹,还具有危险性。
农民挖到百枚炮弹
原本在政府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到陈敦煌家里的时候,陈敦煌并不承认自己挖到宝贝,后来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陈敦煌才把炮弹交出。经工作人员清点,陈敦煌共挖到宝贝161枚,其中小型炮弹头147枚、大型炮弹头14枚。
黄石治安大队和大冶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迅速将炮弹头进行了沙堆掩埋等技术处理,再用专用民爆运输车辆运回黄石民爆物储存仓库,将集中销毁。
农民挖到百枚炮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非法储存、运输、携带、处置爆炸性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所以,在大家发现诸如此类的不安因素时,不应隐瞒,应该迅速上报有关部门,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