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出炉的中小学生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学校教师有权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进行相应的惩罚和批评教育。这一明确规定的提出,一时间引起了社会各级人士的热议,关于这一规定的实施,目前还在进一步确定中。
2016年12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新的地方性规章。规章中提出中小学校对影响学校教育秩序的学生,应该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和惩治。这一规章,可是我国首次在教育制度中提到了惩戒。现在的小孩子成长太快,心智发育过于早熟,在学校里不服管教的大有人在。而老师,往往对一些调皮捣乱的孩子束手无策。因为《教师法》中有明确规定老师不得体罚学生,所以老师是越来越难管教不听话的孩子了。青岛市这一规章制度的产生,或许能起到管理的作用。